要闻资讯

中心及酒店复工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0-02-20 10:57:00   点击:

中心及酒店复工明白纸

各部门:

为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国家与地方各项相关通知要求,同时全面做好中心及酒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期间中心及酒店复工初期阶段工作的顺利有序稳定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总则

1、   复工初期各部门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要求,相互配合做好消毒预防保障工作。同时持续关注疫情进展、第一时间制定本部门复工防控细则、及时关注本部门职工健康状况并与职工保持密切沟通,多渠道保障正向宣传;按照要求继续督促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   复工第一阶段初期,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经理务必到岗,同时优先安排本部门青岛市区职工轮流返岗值班。第二阶段及后期根据接待情况陆续安排其他人员,身体状况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感冒、咳嗽、发烧等症状)的员工前期一律不得返岗。

3、   所有人员在酒店区域(包括宿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聚集。互相交流时必须佩戴口罩。

二、      交通指南

1、   所有返回工作人员务必戴口罩上班,没有戴口罩上班同事,不允许进入酒店区域。

2、   步行到酒店45分钟路程之内建议步行上下班,有条件的可选择私家车出行。乘坐私家车或出租车期间保证开窗通风。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密闭容易传染的载体,如确有需要,务必执行公共交通安全规定,按照要求扫描站点张贴的二维码并做好实名登记。

3、   推门、按电梯,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沾染病毒的风险。因电梯间空气不流通,可适当选择楼梯。必要情况下建议戴手套出门。提倡戴眼镜上班。

4、   尽量少用公共厕所。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关闭部分公共卫生间所。

三、  上班指南

1、   在保安室设置体温登记,白班工作时间(8:00—17:00)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组织所有进入酒店同事第一时间测量并做好登记,体温异常不允许上班。复工第一阶段,所有人员夜间不得进入酒店区域。

2、   其他区域客人由接待部门组织体温测量与行程登记,分别在中心前台、宴宾楼吧台及贵宾楼大堂设置定点检测与登记。

3、   所有职工进入工作区域第一件事是认真洗手。

4、   如非必要,请不要摘下口罩,谈话保持适度距离。

5、   如果在工位打喷嚏或咳嗽时,请务必用纸巾遮掩。

6、   酒店中央空调(贵宾楼、怡宾楼及宴宾楼)暂时关闭,请相关部门人员多备衣物,注意保暖。

7、   如无必要,避免近距离封闭会议交流。

8、   各部门上班员工,自觉做好本岗位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包括电脑、键盘、鼠标、电话机、文具、桌面、门把手、手机、钥匙等所有能看到的物品)。

9、   全体职工不得在本部门或酒店所有内部群中转发和讨论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消息。

四、  宿舍入住指南

1、   复工第一阶段宿舍区域仍然关闭,由生活管理部负责公共区域卫生清扫及宿舍内部日常消毒工作,为第二阶段复工后员工入住宿舍做好准备。

2、   第二阶段入住宿舍员工必须在当地办理健康卡(文件附后),持有效期内的健康卡可返回酒店宿舍住宿,返回酒店后不得随意外出,出入酒店区域必须做好记录。

3、   疫情期间禁止组织互串宿舍或聚众打牌、就餐、饮酒等活动,生活管理部每天调查监控,如发现住宿人员聚集活动,部门连带责任。

4、   疫情期间保持宿舍常通风,宿舍吸烟区停用,员工禁止在酒店任何区域吸烟。

5、   第二阶段及以后生活管理部负责宿舍公共区域日常消毒及卫生清理工作,宿舍内部卫生及消毒由各部门及宿舍负责。

6、   为尽量避免聚集,员工浴室24小时开放,热水24小时开放。

7、   安排一间相对独立的男女空宿舍作为隔离房间备用,发现疑似人员需第一时间隔离并采取措施。

五、  就餐指南

1、   第一阶段职工餐由宴宾楼统一制作,各部门指定人员提前通报就餐人数并定点分流分时取餐,职工自备用餐工具取回岗位用餐。在部门应避免聚集用餐。

2、   第二阶段职工餐回归生活管理部,有条件的部门可安排取回岗位就餐,其他员工分流用餐。

3、   疫情解除之前,各部门不得组织聚餐等群体性活动。

4、   餐厅各部门做好相应消毒预防措施。

六、  劳保指南

1、   酒店已购置部分口罩、消毒水、酒精、喷壶、一次性手套等物品,作为劳保用品使用发放,优先提供给需要现场办公人员。

2、   若发现身体不适,请主动申报。

3、   如疑似或确诊感染,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医疗等相关机构指示隔离治疗期间,正常发放薪酬(绩效奖金除外)。

七、      其他

1、   中心已制定《疫情防控知识手册》(附后),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

2、   各部门全体职工通力合作,积极协调,结合本说明及《知识手册》第一时间组织制定本部门复工防控细则,共同做好疫情期间中心及酒店各项工作。同时借此机会细化完善本部门管理制度,规划本年度工作思路,为2020年工作的顺利有序圆满完成打下基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上一篇: 关于继续延迟上班的通知
下一篇: 国资青培【2021】1号 关于继续加强中心及酒店疫情防控工作